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调统一,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1.0.3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1.0.4 改造既有建筑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

1.0.5 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能源需求出现了一个持续增长的态势。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产生大量的污染物,给我国整体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一次性能源为主的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与生态环境矛盾的日益激化,使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迫使人们转向极具开发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之一。

太阳能作为清洁能源,世界各国无不对太阳能利用予以相当的重视,以减少对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我国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有 2/3 以上地区的年太阳辐照量超过 5000MJ/m² ,年日照时数在 2200h 以上。开发和利用丰富、广阔的太阳能,既是近期急需的能源补充,又是未来能源的基础。

近年来,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和普及,取得了很好的节能效益。但是太阳能热水器的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均属随意确定,在建筑上安装极为混乱,排列无序,管道无位置,承载防风、避雷等安全措施不健全,给城市景观、建筑的安全性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太阳能热水系统绝大部分是季节使用,尚未真正成为稳定的建筑供热水设备,所有这些都限制了太阳能热水器在建筑上的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促进产业进步和产品更新,以适应建筑对太阳能热水器的需求,已成为未来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关键。太阳能产业界已越来越认识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是构架中国太阳能热水器市场的重要举措。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就是把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作为建筑构件安装,使其与建筑有机结合。不仅是外观、形式上的结合,重要的是技术质量的结合。同时要有相关的设计、安装、施工与验收标准,从技术标准的高度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问题,这是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促进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随着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技术的发展,人们需要的是不论是外观上还是整体上都能同建筑与周围环境协调、风格统一、安全可靠、性能稳定、布局合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两大类: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分类和举例见表1。

表1 民用建筑分类

民用建筑分类

对于城镇中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要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的问题。无论采用分散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水箱向各个用户提供热水的分散供热水系统,或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集中的贮水箱向多个用户提供热水的集中供热水系统,还是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水箱向部分建筑或单个用户提供热水的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都需要从建筑设计开始,考虑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外观上的协调、结构集成、布局和管线系统等方面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安装。

我国人口众多,多层和高层建筑是住宅发展的主流,要使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真正结合必须逐步改变现在为每家每户单独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做法,代之以在每栋建筑上安装大型、综合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统一向各家各户供应热水,并实行计量收费。该综合系统包括太阳集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从发展趋势看,新建建筑集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集热器的成本也会降低,建筑结构也会更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将成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标准。

本规范正是从技术的角度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符合与建筑结合的问题及建筑设计适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和部件在建筑上应用的问题。这些技术内容同样也适用于既有建筑中要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对既有建筑中已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进行更换、改造。

1.0.3 虽然国家颁布了有关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以及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针对热水器本身的效率、性能进行评价,而缺少建筑对热水器设计、生产和安装的技术要求,致使当前太阳能热水器的设计、生产与建筑脱节,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往往自成系统,作为后置设备在建筑上安装和使用,即便是新建建筑物考虑了太阳能热水器,也是简单的叠加安装,必然对本来是完整的建筑形象和构件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时其设置位置和管线布置也难以与建筑平面功能及空间布局相协调,安全性也受到影响。

没有建筑师的积极参与,不能从建筑设计之初就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并为设备安装提供方便,使得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上不能得到有效的应用,为此必须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民用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在外观上,实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完美结合,合理布置太阳能集热器。无论在屋顶、阳台或在墙面都要使太阳能集热器成为建筑的一部分,实现两者的协调和统一。

在结构上,妥善解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问题,确保建筑物的承重、防水等功能不受影响,还应充分考虑太阳能集热器抵御强风、暴雪、冰雹等的能力。

在管路布置上,合理布置太阳能循环管路以及冷热水供应管路,尽量减少热水管路的长度,建筑上事先留出所有管路的接口、通道。

在系统运行上,要求系统可靠、稳定、安全,易于安装、检修、维护,合理解决太阳能与辅助能源加热设备的匹配,尽可能实现系统的智能化和自动控制。

以上四方面均需要将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到建筑设计中,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合理布局。

1.0.4 改造既有建筑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首先房屋必须经结构复核或法定的房屋检测单位检测确定可以实施后,再由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可结合建筑的平屋面改坡屋面同时进行。

1.0.5 太阳能热水系统由集热器、贮水箱、连接管线、控制系统以及使用的辅助能源组成。太阳能集热器有真空管 ( 全玻璃真空管和热管真空管 ) 和平板型两种类型。在材料、技术要求以及设计、安装、验收方面,均有产品的国家标准,因此,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应符合这些标准要求。

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上应用是综合技术,其设计、安装、验收涉及到太阳能和建筑两个行业,与之密切相关的还有下列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其相关的规定也应遵守,尤其是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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